湖北回收各种废矿物油价格_湖北武汉废矿物油处置公司
1.废机油怎么处理
2.减少废矿物油的产生措施
3.废机油处理的规定是
最好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回收,首先需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专业处置证。废机油属于危险物,所以一定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第十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危险废物类别;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修订)废机油怎么处理
倾倒废机油根据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废机油属于国家标注的固体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含重金属,如果随意倾倒,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正确的处置方式是交给有资质的废油回收商,进行再生,达到资源再利用,实现经济与环保和谐发展。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我国历次修订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均将废机油列入“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进行监管。
综上,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危险废物经营需要行政许可。销售废机油涉嫌污染环境罪,会出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减少废矿物油的产生措施
废机油的处理方法有焚烧以及回收利用等。
1、焚烧
目前把废机油当成燃料使用也是一种常用的处理方法。很多建筑工地会将废机油与其他需要焚化的建筑垃圾混合,对这些建筑进行焚烧销毁,这些废机油能产生很好的助燃效果。
2、回收利用
质量较好的废机油,经过适当工艺处理,除去变质成分及外来杂质污染物成为再生润滑油,然后经过包装流向机油市场。这办法虽然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一直合理的处理办法,但是大部分小商贩的制作工艺和制作方法做不到精准的控制和严格的要求,生产出来的油品质量也不符合标准,这也正是市场上各种假名牌机油泛滥的原因。
储存废机油的要求:
1、废矿物油贮存污染控制应符合GB18597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除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计原则外,还应符合有关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
3、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应远离火源,并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4、废矿物油应使用专用设施贮存,贮存前应进行检验,不应与不相容的废物混合,实行分类存放。
5、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内地面应作防渗处理,并建设废矿物油收集和导流系统,用于收集不慎泄漏的废矿物油。
6、废矿物油容器盛装液体废矿物油时,应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
废机油处理的规定是
以下是减少废矿物油产生的措施:
1、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回收和再利用,例如,将废矿物油送往回收站进行回收、将废矿物油用作燃料等。
2、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更换老化部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漏油和泄漏的可能性。
3、加强监管:加强环保监管,落实责任,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废矿物油的产生。
废机油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废机油、柴油、重油等均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废机油危险情况有那些?
对人体的危害:
其中有机化合物如芳香族类很多对身体有毒害作用,这些物质不但会停留在肺,还会进入血液运行全身,会干扰人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等等,导致血液病,重金属如铅镉等很难排除体外,严重影响神经系统。
废机油特性:
废机油是指在各种机械、车辆、船舶和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作用和杂质污染,其理化性能达到各自的换油指标而被换下来的废油,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受外界污染会产生大量胶质、氧化物从而降低乃至失去了其控制摩擦、减少磨损、冷却降温、密封隔离、减轻振动等功效,而变成废油,是已经使用过的、全部或者部分的由矿物油或合成碳氢化合物(合成油)、贮油罐内残余物、油和水的混合物以及乳浊液组成的半固体状或液状产品。
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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