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财政税收分析_油价财政税收分析图
1.各税种税率下的税费测算
2.五问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油价里的税收占比多少
3.中国油价是要加税吗?
4.一升97#汽油 到底含多少税。 按发改委讲,中国裸油价仅4块多。那么97#汽油其中的养路税是多少?
5.油价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一、国内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接连上调?
短时间内,国内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接连上调?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际,中国选择在国际油价跌破60美元大关之际再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其背后政策意图值得关注。
“提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实行更强硬节能减排政策的信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对记者说。
一个月前,中美两国元首对外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计划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到20%左右。绿色发展的承诺需要更严厉的节能减排举措来支撑兑现。
“半个月内两次上调消费税的原因,首先是考虑趁着国际油价连续下跌的窗口期;其次,可能是因为第一次没有上调到位,没有达到两部委之前设定的调整目标,所以才会短期内再次调整。”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说。
根据汪德华的说法,消费税目前实施的是消费税暂行条例,尚未上升到税法,所以只要报批准,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就可以进行调整。
二、油价再跌,还会提税吗?
如果油价再下跌,成品油会第三次提税吗?成品油消费税与油价会由此挂钩,成为一种常态化调整吗?将来油价涨起来,消费税会下调吗?
刘尚希认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消费税率会不会再次调整不好说,取决于环境的改善。”
也有观点认为,通常国内油价如上涨到130美元,则成为国家采取应对措施的价格“天花板”。鉴于目前国内油价已大幅下跌,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是否意味着目前油价也已跌到“地板价”值得关注。
三、成品油税负将增加多少?
有分析师表示,消费税税率再度提高,中国油价税负比例继续上升,汽油税负比例达到40%。以山东93号汽油为例,在上次消费税税率提高后,汽油零售价格中税负占比达到35%左右,此次再度提高,汽油税负占比已达到40%左右。
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的。我国成品油中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消费税的上调将带动其他税费的增加。
经过此次调整,据粗略测算,以目前北京92号汽油6.63元/升价格计算,车主购买1升汽油缴纳的税费约为2.56元。其中包括增值税0.93元、消费税1.4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共计0.23元,总税负比重为38.6%,此前汽油流转税税负为34%。
在两次调整之前,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元/升和0.8元/升,经过两次调整后,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4元/升和1.1元/升,上调幅度分别为40%和37.5%。
根据中国石化(5.76, 0.00, 0.00%)经济技术研究院去年3月份测算,汽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中国大陆为30.46%,美国为11.22%,德国为56.92%,日本为39.30%,中国台湾为26.31%。汪德华表示,从目前国际成品油税负水平来看,我国的税负比重不如欧洲国家,但比美国等国家要高。短期内成品油消费税应该不会再上调了。
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国家应当从整体战略上做考虑,明确和控制好油价和税收的比重关系,设立长效机制,并且在进行调整的时候要有标准,要向公众解释清楚。
四、为何汽油消费税升幅更大?
分析师表示,本次价格调整,恰逢消费税再度提高,而政策调控的幅度不同,彰显了国家改革的调控方向。在累加上一轮消费税的幅度后,汽油单位税额上涨0.4元/升,涨幅高达40%。柴油单位税额上涨0.3元/升,涨幅小于汽油。
分析师认为,汽油消费税涨幅大于柴油,主要是受私家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影响,为了引导消费者节约能源,缓解交通压力,而使用财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当前国内经济复苏缓慢,作为工业命脉的柴油消费税上涨幅度小于汽油,不排除国家为经济复苏做出的适当让步。本次消费税改革是在上次调整的五年后,虽不排除继续调整的可能,但短时间内再次上调的可能性不大。
五、税费和油价有什么关系
当我们在国内加油时,油价中除了包含成品油本身的价格外,还包括诸多税费,而具体交了多少税费,许多人是不知道的。为什么不能清晰地向消费者列明价、税?甚至有人提出,我国消费税应该采用价外税的形式。
刘尚希表示,我国现行的流转税中,除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包括消费税在内的流转税都是价内税。价内税和价外税没有优劣之分,世界上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制度的国家,一般都是将增值税设定为价外税、消费税设定为价内税的形式。
列明价、税,使消费者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购买的商品中负担了多少税,实质上是“价税分列”的概念。价税是否分列与采取价内税和价外税没有必然联系。价内税也可以实现价税分列,价外税也可以价税合一。目前,其他国家价税分列的通常是增值税、消费税,还未发现有国家将消费税单独列示。
六、成品油提税与公路收费是否有重复征收之嫌
此前我国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有人提出质疑:当前多条高速公路仍然收费,是否与成品油消费税形成重复征税?
就此,刘尚希表示,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同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他解释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税替代的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等其他道路交通收费不属于取消范围。因此与成品油消费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各税种税率下的税费测算
汽油税费明细如下:
1.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仅次于裸油,约占27%。从2012年9月份开始,这个消费税由对企业征收改为对居民个人征收,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加油的时候就已经隐含了这部分税收。截至目前,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52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升,柴油单位税额为1.2元/升。
二。增值税。石油需要经过蒸馏和裂解才能变成车用油,必然会产生增值,所以每加一升汽油也需要缴纳增值税。据悉,国内增值税从17%降至16%,整体油价将有所下调。
三。城建税。城建税总称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税种,也就是说,城建税具有附加税的特征。另外,国家需要不断发展,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所以消费者需要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尽自己应尽的责任。
四。企业所得税。油价中包含的企业所得税一般按7%的利润率计算。我们可以看到市场上有很多加油站,有“民营”加油站,也有“独资”加油站。这些加油站会在定价前把税“嫁接”给消费者。
动词(verb的缩写)教育附加税。可能有些车主会疑惑,加油和教育的关系在国税系统。教育附加税是根据消费税和增值税增加单位和个人收入的税种。也就是说,只要有消费税和增值税,就必须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
不及物动词地方教育附加税。与上述教育附加税不同的是,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收直接流入省、直辖市、自治区等。缴纳原则与教育附加税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每升提高到1.52元,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消费税每升提高到1.2元。这是自2014年11月底以来,第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目前成品油税负已经提高到45%左右。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缴纳的消费税。2012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透露,在消费税改革中,将试点在加油站向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消费税由企业改为居民个人。
2015年1月12日,中国财政部宣布,自2015年1月13日起,再次提高汽、柴油消费税。汽油、石脑油等消费税的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五问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油价里的税收占比多少
经济效益是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石油企业在选择是否开发某个低品位油气资源项目时,必定要对其经济性进行评价,即考虑在现有或将来的油气价格水平下,收入是否能够平衡成本以及获利多少的问题。由于石油企业的税费在开发成本中占较大的比重(2006年石油税费占收入的11.32%;2007年随油价上升进一步提高到14.94%,2008年为22.02%,2009年为17.88%。见附录一中表3),税费问题不容忽视。鉴于各石油公司的详细财务数据为企业机密,本研究采取估算的方法测算税费(其中,有些数据计算参考并比照中石油的公开数据进行计算)。设P为价格,Q为销售量,c为单位完全成本,C为总成本。
4.3.1 低品位油气开发成本中的税费构成
根据2.1节的分析可知,石油企业原油开发的总税费CT包括:探矿权使用费与价款Ct1,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Ct2,权利金Ct3,石油特别收益金Ct4,资源耗竭补偿费Ct5,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Ct6,企业所得税Ct7,增值税Ct8,城市维护建设税Ct9,教育费附加Ct10,和其他ε,即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式(4.1)中,由于ε在总税费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不到5%(包括消费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费、关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因此,可以忽略不计。天然气开发成本中的税费比原油少“石油特别收益金”一项。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数据整理显示(见附录一中表4),2008年,中石油油气完全开发成本为46.86美元/桶。根据课题组掌握的情况,低品位石油的完全开发成本高于常规油气大约20%~40%,为了便于分析和计算,取中间值30%,即约为60美元/桶(不含企业所得税),其中税费为19.28美元/桶(见附录一中表4)。
下面将以2008年的低品位油气开发数据为基础,测算新的低品位税费体系中,各税(费)率的调整对总开发成本的影响。
4.3.1.1 权利金
新设立的权利金由现行油气税费中的资源税、矿区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整合而成。计算公式如下: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3为权利金费率,根据油气资源的品位高低设定不同的税率。
原资源税中原油税率从14~30元/吨浮动,变动范围为0.28~0.60美元/桶,取平均值则为22元/吨,折合0.44美元/桶(按1美元=7元人民币的汇率折算)。
原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收入的0.01,即当P=87.55美元/桶时(采用2008年中石油的均价,见附录一中表1),原矿产资源补偿费为0.88美元/桶。
由于原矿区使用费只针对海上石油业务和陆上对外合作项目收取,而这部分费用在中石油整体石油税费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因此,测算中暂忽略不计。
由于原有的三大税(原资源税、原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原矿区使用费)中,原资源税浮动范围0.28~0.60美元/桶,无法体现级差地租。从表4.2可以看出,三大税所占收入的比重小,并且不仅没有随着油价的上升而提高,反而逐渐下降。
根据4.1节的分析可知,原资源税的税费标准过低,几乎无法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因此有必要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同时,根据2.3节的分析以及表2.9可知,世界大多数资源国的权利金多数处于10%左右(如哈萨克斯坦为2%~6%、美国为12.5%等)。而且,本研究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80%的人认为应该降低低品位油气资源的矿区使用费。故根据油气资源的品位高低,将三项税费合并后的权利金设定在2%~10%的范围进行测算,并采取随价计征的方式进行征收,当油价下降到50美元/桶以下时,调整后的权利金降为1%,甚至免征(具体标准有待进一步研究)。由此,当油价上涨时,企业收益增加,相应地税费绝对值也将提高;当油价下跌时,企业获得的收入减少了,相应地,税费绝对值也将下降,保证在低油价时石油企业也能获得一定的收益,维持投资的积极性。对于品质不好的低品位石油资源,可以采取低费率。根据课题组掌握的情况,低品位油气资源开发的单位完全成本(不含所得税)约为60美元/桶。为了使石油企业在50美元/桶以下的油价水平下仍然具有开发低品位油气资源的积极性,建议当油价下降到50美元/桶以下时,调整后的权利金下降为1%,甚至免征。下面对不同油价水平下、不同费率情况下新的权利金进行简单测算,并与原税费制度下的税费水平进行比较,见表4.2。
表4.2 不同价格水平权利金与原税(费)目对比 (单位:美元/桶)
从表4.2测算可以看出,石油资源级差地租的范围在不同的油价水平下,从以前的0.28~0.60美元/桶,扩大到现在的4.05~9.2美元/桶。2008年,中石油平均油价为87.55美元/桶,折算为4227元/吨,低品位和常规油气分别按合并调整后的权利金来计算,分别为84.5元/吨(4227×2%=84.5)和422.7元/吨(4227×10%=422.7),最大相差388.2元/吨(422.7-84.5=388.2)。
4.3.1.2 资源耗竭补偿费
资源耗竭补偿费是本研究新设的费种,以调节地方经济发展,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即开采一定量的油气,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弥补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并用于维持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其计算公式为: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5为资源耗竭补偿费率。
本课题组暂将T5设定为0.5%,根据公式4.3,则2008年资源耗竭补偿费为C15=0.005×87.55×134900=59052.48
2008年全国原油产量1.9亿吨,折合为134900万桶;2008年中石油油价水平为87.55美元/桶,国家可获得收益59052.48万美元。
4.3.1.3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为本研究新设费种,主要用来弥补油气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破坏的修复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6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率。
本课题组暂将T6设定为0.5%,由于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与资源耗竭补偿费费率相同,则2008年国家可获得59052.48万美元,用于当地生态补偿。
4.3.1.4 石油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Ct4的计算公式为: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4为石油特别收益金率;b为起征点;θ为速算扣除数。
在现行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中,起征点为40美元/桶,征收比率20%~40%(如表2.1所示),其计算公式与上式相同。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目的来看,应该为暴利税,而低品位石油的开发成本达到了60美元/桶左右,即油价在60美元/桶以下时,不存在暴利,征收其在40~60美元/桶区间的暴利税是不合理的,因此应该将低品位油气资源的起征点提高到60美元/桶,如表4.3所示。
表4.3 低品位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费率与速算扣除数
从表4.4和图4.2可以看出,当石油价格低于60美元/桶时,低品位石油特别收益金为0,而当石油价格从60美元/桶开始增长时,低品位石油特别收益金曲线呈非线性加速增长,与常规石油特别收益金差距最高达到了8美元/桶。因此,仅通过提高起征点即可以达到降低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的目的。
表4.4 不同价格水平下低品位石油特别收益金对比表 (单位:美元/桶)
图4.2 低品位石油特别收益金对比图
由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在税费总额中所占比重很高。2008年中石油平均每桶原油的税费为19.23美元/桶,而石油特别收益金为15.97美元/桶。如果实行新的低品位油气资源政策,则每桶原油税费成本能降低8美元/桶左右,即将低品位石油总税费水平降低40%左右。
4.3.1.5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规定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千米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千米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千米每年500元;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千米每年1000元。但由于其所占比重太小,不足总税费的1%,即平均每桶石油小于0.024美元,因此不作重点讨论。
4.3.1.6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Ct7的计算公式为: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7为企业所得税税率25%。
由于企业所得税率为完税(销售税金与附加)后的收益,因此在上式中进行模糊处理,用(油价-不含所得税的完全成本)×0.25,即可得单位所得税。由此可以得出每桶原油的企业所得税费,如表4.5所示。
表4.5 不同油价水平下的企业所得税与所占比重 (单位:美元/桶)
在调查问卷中,有74%的人认为针对低品位油气资源,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该降低,但是由于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其调整和改革涉及面大,影响国民整体收支平衡,因此不建议对其税率进行调整。可以采取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和刺激低品位油气的开发,如实行低品位油气开采加速折旧政策,加速成本的回收;对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也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和摊销的方式;对三次开采、尾矿开发或新开发的小型油气田采取所得税减免政策等。
4.3.1.7 增值税
增值税Ct8的计算公式为: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8为增值税税率17%,r为销项税与进项税之差。
在调查问卷中,有61%的人认为针对低品位油气资源,现行增值税税率应该降低,但是增值税也是国家的重要财政税收来源,因此不建议对其税率进行调整。但是可以通过增加进项抵扣项等方式来达到降低税费的目的,也可以通过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如针对于新开发的技术或者新投资的低品位油气田采取减半征收或全免的政策。
4.3.1.8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Ct9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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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T9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在本研究的调查问卷结果中,40%的人认为城市维护建设费应该随增值税的减少而减少,不需要对其进行调整。
4.3.1.9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Ct10的计算公式为: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其中,T10为教育费附加费率。
在本研究的调查问卷结果中,44%的人认为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的减少而减少,不需要对其进行调整,仍然以各单位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总额的3%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合计税费率大约为增值税的10%,则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总和大约为销售收入的3%,即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将(4.2)~(4.10)式代入(4.1)式,可知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政策研究
上式中Ct1+Ct2的比重很小,不到总税费的5%。
4.3.1.10 小结
综上,对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进行如下调整(参见附录五):
1)合并“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区使用费”,统一征收“权利金”,将征收方式由现在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权利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权利金金额=权利金费率×价格×油气产量。为了便于操作,权利金费率根据不同地区油气品质的差异,按地区设置在2%~10%之间,且当油价低于50美元/桶时,低品位油气税费下降为1%,或者更低,甚至免征。
2)增设“资源耗竭补偿费”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按从价的方式进行计征。资源耗竭补偿费公式为:应纳资源耗竭补偿费金额=资源耗竭补偿费费率(0.5%)×产量×价格。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公式为:应纳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金额=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费率(0.5%)×产量×价格。税费主要归资源产地政府所有。
3)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方式不变,仍按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但将原起征点提高到60美元/桶。
4)“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不变,但是对于低品位油气可采取优惠政策。如“增值税”中可采取增加进项税、减半征收等方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以“增值税”为基数的税费则随增值税的减少而减少); “企业所得税”则采取加速折旧、减半或全免等方法。
5)其余税费保留原有方案不变。
4.3.2 不同油价水平下的税费分析
为了便于分析问题,以及考虑数据获取的可行性,仍采用中石油2008年的价格数据,即P=87.55美元/桶,则2008年低品位原油税费所占收入的比重ro为:19.28/P=22.02%。就课题组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石油产量中约有70%来自低品位石油资源。2008年我国国内原油产量1.9亿吨。据此推算,2008年我国原油产量中约有1.33亿吨为低品位石油,折合约9.5亿桶,即Q=9.5亿桶。将P=87.55美元/桶,Q=9.5亿桶代入式(4.11)中,分别计算在不同油价水平下的完全成本。计算结果如表4.6所示。
表4.6 调整税费后的不同油价水平下的税费分析 (单位:美元/桶)
2008年中石油的平均总税费为25.47美元/桶(含所得税)(见附录一表4)。2008年中石油的平均油价为87.55美元/桶,处于表4.6中的80~90美元/桶的油价区间。对于低品位油气,如果调整后的权利金的税率为2%,则税费只有19.09美元/桶,比25.47美元/桶降低了6.38美元/桶;对于高品位的油气,如果征收费率为10%的权利金,则税费基本持平,仅比25.47美元/桶提高了0.42美元/桶。也就是说,新税费的实施基本没有改变常规油气的税费负担,但是较大地降低了低品位油气的税负水平。
通过对表4.6中税费的总体分析, 的级差并没有随价格的增长而减少,也没有因为其他税费的加入掩盖了不同油气品质的差异而带来的税费差异。在级差绝对值最小的40~45美元/桶的油价水平下,低品位油气的税费仅为常规油气的37%(2.208/6.031≈37%),而在级差绝对值最大的100~110美元/桶的油价水平下,低品位油气的税费仅为常规油气的80%(33.406/41.806≈80%)。
图4.3表示了权利金率分别为2%,5%和10%情况下的单位石油的税费随价格增长的走势。从图中可以看出,石油的平均税费呈指数增长的趋势,保证了国家在油价增长时获得应得的暴利税。不仅如此,随着油价的上升,不同品质石油的级差税费有扩大的趋势。
图4.3 单位石油的税费随油价增长的走势
综上所述,低品位油气税费政策调整如表4.7所示。
1)由原资源税、原矿产资源补偿费、原矿区使用费合并为新的权利金,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应纳权利金金额=权利金费率×价格×产量。其税率根据油气品位的不同设定在2%~10%的区间浮动(当油价低于50美元/桶时,其税率下降为1%,甚至免征)。石油资源级差地租的范围从以前的0.27~0.48美元/桶扩大到现在的4.05~9.2美元/桶;
2)增设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资源耗竭补偿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按从价方式进行计征。资源耗竭补偿费公式为:应纳资源耗竭补偿费金额=资源耗竭补偿费费率(0.5%)×产量×价格。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公式为:应纳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金额=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费率(0.5%)×产量×价格。增设的两项税费主要用来为资源所在地提供环境治理和经济补偿;
表4.7 新的低品位油气资源税费
3)将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提高到60美元/桶。而当石油价格从60美元/桶开始增长时,低品位石油特别收益金曲线呈非线性加速增长,与常规石油特别收益金差距最高达到了8美元/桶,将使得总税费水平下降了1/3强;
4)相关优惠政策,包括采取加速折旧、税费减半或全免等方法。
中国油价是要加税吗?
如果消费者购买10元钱的汽油,其中包含3.4元的税;10元的柴油则包含3.1元的税。
我国的成品油中包含的各项税收都是价内税,也就是说,税额计入了成品油价格。
成品油中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经过此次调整后,汽油的消费税为1.12元/升,柴油的消费税为0.94元/升;成品油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还有以消费税和增值税为税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附加的税率为3%;此外,消费税的提高会联动成品油中其他税费的上调。
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测算,此次调整后,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
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购买10元汽油,其中包含约3.4元的税;10元的柴油则包含约3.1元的税。
中国大陆油价中的税负高于美国等国家,低于德国、日本等国家。
相比其他国家,中国的成品油税负水平如何?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世界各国成品油中税负水平不同,首先与产油国不具有可比性;其次,从发达国家的比较来看也分为两种情况,美国成品油中的税负较轻,欧洲的成品油中的税负比较重。
根据财政部的说法,“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也偏低。”
据报道,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于去年3月份成品油价格水平所做的测算,汽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中国大陆为30.46%,美国为11.22%,德国为56.92%,日本为39.30%,中国台湾为26.31%。柴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是,中国大陆26.31%,美国11.87%,德国为45.62%,日本为27.35%,中国台湾为16.96%。
,“不同国家之间比较意义不大,我们应该自己跟自己比。”
一升97#汽油 到底含多少税。 按发改委讲,中国裸油价仅4块多。那么97#汽油其中的养路税是多少?
预计在12月1日开征的燃油税新方案正逐渐浮出水面。
本报记者获悉,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另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0日公布的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举行会议,在研究同步取消上述六项收费的同时,还研究决定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也不在考虑之列。
这意味着,过路费、过桥费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
“这是为了防止出现海南试点中产生的‘反弹效应’。” 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分析道。
将养路费等相关收费转变为燃油税,是燃油税开征的初衷。然而,究竟将哪些收费纳入转变范围,一直是燃油税开征方案争论的焦点之一。
最初的改革方案曾一度提出,要以海南经验为基础,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等诸多交通费用全部纳入其中。
通过燃油税实现节能减排的原理,就是要加大使用汽车的费用。然而,海南试点中出现了“反弹效应”——即人们在买了小排量的汽车之后,开车的机会更多,因为过路和过桥不用再加收费用。“这实际上是相悖于节能减排的。”姜克隽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指出,路桥收费问题非常复杂。从效率角度讲,路桥收费应该是越少越好,但另外一种理念认为,如果高速路不收费,大家很可能会选择都往高速路跑,高速就可能变成低速,所以高速路收费是有偿服务。“将过路、过桥费与燃油税分开是合理的。”刘桓说。
另一方面,这一最终的选择,也是妥协的结果。因为如果过路、过桥费全部并入燃油税中,意味着有大量交通收费将转换成税收,并进入国库,而此前,这些收费主要由交通部门来征收和使用。
另外,这意味着大量收取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人员的身份转换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大批人员下岗。
事实上,围绕燃油税开征的争论不止于此。税率的确定是另一个很关键的内容。
关于燃油税税率,一度有30%、50%乃至100%三种方案,三种税率对于纳税人的负担显然明显不同。
对此,姜克隽指出,出台燃油税的最根本目的是节能减排,从这个角度来说,税率越高,效果就越好,但是这也不能不考虑到中国的现实情况和对一些行业的影响。
“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用费改税的形式,以一个比较低的税率推出燃油税,如20%左右。从而将信号传递给公众,通过税收改变大家的消费方式。在经过5-6年的车辆更新之后,逐渐将税率提高到60%、70%甚至100%,才能更好的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姜克隽说。
一度成为讨论焦点的中央地方利益分配问题,目前也在逐步明朗。
“公路交通收费,一直都主要归属地方政府。然而,燃油税一旦开征,中央地方如何分配?燃油税的优势是可以流动,但中国地方经济发展的显著差距就决定了,燃油税本身可能会造成各地税收的偏斜和向东部集中,这里面又存在一个利益分配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士如此分析。
据悉,酝酿中的燃油税开征方案中,已经基本确定由地方国税部门征收,进入中央国库,然后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地方,从而更好平衡中央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同时,据本报记者了解,国际油价大跌情势下,中国成品油价格迟迟没有调整,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便是,决策层正在考虑将调低油价、理顺成品油定价机制与推出燃油税同步推进。“在酝酿一个总的改革方案。”有知情人士透露。
事实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的上述会议,便不仅讨论了燃油税费改革,还同时讨论了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问题。会议同时约请了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
“这个税一旦铺开,很多问题都将考虑进来,决不单纯是一个税种的问题。”湖北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油价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3月7日,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曾任中石油董事长的马富才委员透露,目前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中,税收比重高达45%。从加油枪加到用户这部分油的油价中,增值税、养路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税种名目繁多。
按目前北京97#汽油8.36的价格来算,里面含的税额=8.36X45%=3.762元
现在油价里面到底含了多少税。
1、特别收益金,即我们所说的暴利税。但政府的名目不这样说,因为收税要经过人大立法,而且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目前国际油价在60美元/桶上,征收比例为40%,速算折扣数为2.5美元。由于各地产油的密度不同,炼油效率不同,因此无法给出落实到确切的每一升油上。不过40%的比率是可以保留的。 《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
2、消费税,汽油消费税1元/升。作为取消了养路费的代价;按理说一般消费税是价外税,应该在消费环节来征收的;不过中国的汽油消费税特色偏偏搞到了出厂征收,也就是说,这个消费税,也是要征收增值税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3、资源税,之前是30元/吨,现在从新疆开始率先改革,按照5%征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推广到全国。《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4、增值税,没什么好说的,17%
5、城市建设税,教育税附加。在之前的基础上缴纳的增值税,再乘上10%。
油价消费税是政府对油品征收的一种税收形式。这项消费税针对不同的油品,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通常会被加到油品的价格上。油价消费税能够为政府筹集资金,支持公共服务和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许多国家,油价消费税还被视为促进环保的政策工具,通过增加油品价格来鼓励人们减少使用化石燃料。
第二段:影响油价消费税的因素
影响油价消费税高低的因素有很多,最重要的是政府的税率政策。政府可以根据国家需要和公共预算状况随时调整税率。油价消费税的费率对油价的影响也很大。如果油品税率较高,那么油品价格就会上升,反之则会下降。国际市场上的油价变动同样会影响油价消费税的收入和费率,这会影响国内油价的价格。
第三段:油价消费税的好处和问题
油价消费税的好处之一是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些收入可以用于国内的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此外,油价消费税通过增加油品价格,可以有效地限制人们对油品的使用量,从而减少公路交通的拥堵和污染。然而,油价消费税也会带来问题。税率过高会增加人们生活成本,使经济不稳定,并可能导致社会不公。因此,政府需要根据国情和当前经济发展情况来平衡税率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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