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屋维修基金价格_浙江省房屋维修基金
1.浙江省物业维修基金费票不要开正规?
2.物业维修基金应该由业主还是开发商承担?
3.浙江怎么办不动产权证?
4.多地出楼市新政:降首付、公积金、购房补助...
5.如何让房屋维修基金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披露,全国公共维修基金已超万亿元,但使用率极低。许多需要使用这笔钱维修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居民发现,“看起来很美”的 公共维修基金 却很难提取出来。迄今为止,这笔资金仍停留在“活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银行账户上。按照相应的通胀比例计算,它正在逐年缩水。此外,在我国城市房屋进入到15年的维修高峰期后,将逐渐面临维修资金“入不敷出”的巨大隐忧。专家呼吁,我国应未雨绸缪,加快建设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完善体系,以面对即将到来的资金使用潮。
多地遭遇“提取难”
我国公共维修基金达到上万亿元,然而,这部分资金几乎都“沉睡”在当地银行的“活期账户”中
新城市花园是天津市南开区的一个小区,几千位居民中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因9栋楼都是高层建筑,电梯是居民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
最近一段时间,电梯总是出现问题。维修工人在检查后证实,这部电梯的电缆已坏,小区其他15部电梯也出现严重磨损,需要更换很多零件。居民找到小区物业维修,物业却表示,这个维修他们无法负责。
对于买过房的人来说,公共维修基金并不陌生。它是按建设部相关规定,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买房时缴纳的,用于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某些地方规定为购房款的2%。按照国家住建部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由物业暂时代管,原则上不能动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委会接管。
然而,新城市花园业委会主任郭绍丽也在为小区的大修问题犯愁。目前,公共维修基金账面上有几百万元,来修理损毁的公共设施不成问题,然而这笔钱却动不了。
郭绍丽说,公共维修基金的动用,第一个条件是必须缴齐才能使用,但小区的缴纳比例数不够,现在416户居民有一半没有缴纳。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广泛存在。而启动公共维修基金,也需由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据媒体报道,业主不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物业公司工作透明度不够;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三是业主怕用完了基金难再集。
按照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用了70%就需重新集资,但大多数业主并不愿意掏钱,毕竟没有机构监督这笔钱如何使用。这也是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长时间无法被正常使用的一个原因。而现实中,也有人打起了这笔巨额资金的算盘。
2005年5月,北京斯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韩启才伙同老总王民杰,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截留该公司代收的“置业家苑项目”业主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费等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王民杰个人控制的公司。
2012年12月,韩启才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案也成为北京最大一起涉及业主公共维修基金被挪用的案件。
来自各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7月,北京缴存公共维修基金348.1亿元,使用5.38亿元,使用率1.55%;截至2012年10月,广州市缴存约81亿元、使用8000万元,使用率0.99%;截至2012年1月,天津市缴存145.4亿元,使用仅7753.5万元,使用率0.53%。浙江大学博士杨天保作过这样的估计:我国目前有660个城市,即便按照每个城市10亿元的平均房屋维修资金沉淀计算,总额超过6600亿元,而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一线城市的房屋维修资金数量巨大,由此推断,我国公共维修基金达到上万亿元。
然而,这部分资金几乎都停留在当地银行的“活期账户”中。即便是金融体系较为发达的广州,这笔资金也仅仅是允许停留在3个月的银行短期账户中。
广西银监局监管部门一位欧处长表示,银行将此类资金停放在活期对公账户的核心原因在于:支付利息低,但可调动的额度很高,也就是高利用度的“睡眠资金”。
面临“维修高峰”考验
新加坡国际大学客座教授郑伟军用“跑不赢‘通胀率’,抵不了‘维修费’”来描述中国多个城市公共维修基金的尴尬
在许多国家,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共维修基金,其前提是业主委员会民主表决产生。而这一过程也受到业主、等各方监督。
如今,中国的业主委员会机制很不完善,很多小区都没有,其法律地位和责任也不明确。
有评论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制度设计不合理———买房的时候,硬性要求必须交,一旦使用却面临各种各样看不见的成本,比如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需要有业委会批准等条款。另一方面,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比例也被视为一个问题。
在广西为多家电梯提供维修服务的养护专业人士周杰说:“从长远上看,1500万元的房屋维修资金,甚至不够抵入住15年后的日常电梯保养费。”
15年,恰恰是电梯房电梯的“生命大限”。这意味即便是业主都同意全额缴纳房屋维修资金,进入第8年之后,原有资金也无法满足电梯维修费用,更不用说配电房、地下车库、游泳池等设施了。
“对于普通业主而言,上万亿的资金都是停留在活期账户中,只能为银行提供‘存贷比’服务,无法给出资方带来相应的收益,无论如何都是不公平的。”郑伟军说。
在美国,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取市场化操作。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基金公司负责管理。如果房屋需要维修,就由物业公司报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到市场上寻找维修公司进行维修。资金闲置期,在留足15%的资金后,可以借支的方式借给世界银行等大银行,银行要付给基金公司利息。
在新加坡,如果业主无力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业主的房子就不能进入市场交易,直到业主补齐这笔费用为止。
在日本,维修资金包含在房价中,由开发商全程负责房屋维修,房屋是终身保修。
北京市住建委曾公开表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取使用维修资金的手续可以再简化。但由于没有完备的相关法律保障,简化程序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待解的“责任悬空”
在各地不断探索如何更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同时,尚有大量老旧房屋成为公共维修基金的空白区域
为了更好地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多地都在不断地探索。
浙江省日前出台新规,规定公示公共维修方案以后,只要反对的业主,不超过三分之一就算通过。
北京市也出台新规———居民房屋如果因为暴雨造成漏雨,可以紧急启用公共维修基金,无需再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青岛市规定,市民已购买产权的房屋在动用房屋维修金时并不需要所有邻居签字,进行预算后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居民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则可使用。这样就绕过了“需再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要求。
而在各地不断探索如何更好地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同时,尚有大量老旧房屋成为公共维修基金的空白区域———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并未缴纳这样一笔费用。
在专家看来,进入房屋维修集中期后,小区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况会越来越多,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既然负有监管责任,就应该不仅只保证钱的安全,更应该保障全体业主的安全。若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就应由监管部门来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
“这件事本来应该由牵头拍板决定,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只有来担当决策机构才能实现真正的程序简化。”中国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舒可心表示。
“如果都交付给进行决策,也与物权法产生矛盾,因为钱归根结底是业主的。”北京首一业主大会工作辅导中心理事长张大宪表示。
在不认同挑头决策的同时,他亦不认可使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式,“如果用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取,则需要支付手续费,业主的利益会有所损失,所以还应尽快立法,明确什么情况下业主有决定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的自主权,到什么程度可让介入”。
而对于“跑不赢通胀率”的问题,常年从事社区金融问题研究的专家徐大克认为,这笔巨额资金与其说是“睡眠资金”,不如称为“梦游资金”更为妥当。
对于作为出资方的普通业主而言,这笔资金确实是“沉睡”在“活期账户”上,但银行及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却通过各种方式,利用杠杆效应充分调动了这笔资金,也就是说,即便是“沉睡”,也是在沉睡中“梦游”,而且创造了巨大的增值空间。
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梦游资金”的保值增值模式是显而易见的。
郑伟军建议,以城市为单位进行统一协调,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更需要尽快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体系。
浙江省物业维修基金费票不要开正规?
简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
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用途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当乙方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标准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购房人按成本价基价的2%,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用途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
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标准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自2008年02月01日起执行新标准办法。
即多层住宅拟为每平方米100元,高层全现浇结构拟为每平方米150元,高层框剪结构拟为每建筑平方米200元。
意义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发展商和购房者均应在签订房屋合同时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项用于物业维修,不得挪作他用。
使用流程根据住宅供应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小区公共设施发生损毁后,由相关业主向业委会提出申请,业委会争得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后申请使用,通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会同专业工程人员和物业现场查勘认证,符合规定后安排维修。
维修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中心、物业和业主代表三方察看验收,维修单位上报费用明细,基金管理中心审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盖章认可,公共维修金最终才能被动用。
使用现状公共维修基金根据各地的统计数据,中国缴存在的公共维修基金已经超过万亿元,但是使用率却不足百分之一。
截至2013年7月,北京缴存基金348.1亿,使用5.38亿,使用率1.55%。
截至2012年10月,广州市缴存资金约81亿、使用8千万,使用率0.99%。
截至2012年1月,天津市缴存资金145.4亿,使用仅7753.5万元,使用率0.53%。
浙江省就了新规,规定公示公共维修方案以后,只要反对的业主,不超过三分之一就算通过。
北京市,居民房屋如果因为暴雨造成漏雨,可以紧急启用公共维修基金,无需再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维修基金应该由业主还是开发商承担?
不会开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国家收费,按非税收入缴费处理。因此只能开具专用收据,其性质等同于。
上图为浙江省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图样
因为维修基金不属于收入,不缴纳税费,所以是以开具的是收据,而不是税务
浙江怎么办不动产权证?
李国刚
案情简介
原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
被告俞某某(以下简称业主)
2003年12月8日,开发商在申领其开发的萧山美之园楼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预交了整个小区1000多套房屋的物业维修基金。2004年始,包括被告在内的各业主先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在2005年交房时,开发商向各业主发出《交房通知书》,通知每位业主交纳物业维修基金数千元至一万余元不等。有的业主按《交房通知书》办理了交房交接手续,部分业主认为根据主管部门萧价[2003]76号文件物业维修基金已包含在房价内,收房后不愿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双方遂引起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开发商向部分业主提起诉讼,要求由业主承担物业维修基金。
此外,在开发商作为原告与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案起诉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后,已交纳物业维修基金的业主代表也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还物业维修基金。
争议焦点
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物业维修基金是否属重复收费,即物业维修基金是否包含于房价内。
一、开发商主要观点
1.交纳物业维修基金是业主的法定义务;2.物业维修基金不计入销售收入,不属房价的范畴,双方约定的房价不含物业维修基金;3.物业维修基金属代收代缴费用,业主依法应向开发商支付代交的费用。
二、业主主要观点
1.萧价[2003]76号文件是职能部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强制性,开发商没有排除适用该文件,执行该文件是开发商的义务;2.按萧价[2003]76号文件规定,业主向开发商购买的是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房,应实行一次性买断价,即物业维修基金已包含在房价内,业主已经支付了,不存在“拒付”的事实,故开发商无权再次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维修基金;3.按萧山区商品房交易习惯及历史沿革,物业维修基金实际均由开发商交纳。
三、代理思路
律师系开发商的常年法律顾问,既要维护好顾问单位开发商的利益,也要使业主的合法利益不至于受损,以免引起社会矛盾,涉及一千多名业主的切身利益,推而广之,涉及的是整个萧山乃至杭州及全省各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问题,对开发商而言,由于涉及千万户人家,一败全败,一胜全胜,也是利益攸关。因此,严格依法办案,是平衡各方利益重中之重。律师接受了开发商的委托,参与提供整个楼盘各个环节的法律意见,代理了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形成如下主要代理意见:
物业维修基金不计入销售收入,不属房价的范畴。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不含物业维修基金等代收代缴的费用。
1.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杭州市萧山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物业维修基金不计入商品房的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8年)、《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等文件均对作为开发企业的开发商代收的物业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物业维修基金若含于房价内,则应征收营业税。因此,开发商主张向业主收取物业维修基金不属于销售收入,不属于房价的范畴。
2.业主认为房屋单价包含了物业维修基金,并以《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三条为依据于法不符。
(1)开发商开发的美之园西区为拍卖土地,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房。《若干规定》一次性买断价所指价格应理解为合同双方约定房屋单价后不作变更。《若干规定》中一次性买断价或预售价均应指房屋单价。
(2)《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结算价格(房款)不再多退少补”应理解为按套出售可予适用,但却不适用本案的业主所选择的按建筑面积成交的房款结算。合同面积与产权面积会有所差异,法律及双方约定均认可并事实上对面积差异引起的房款结算等作了处理。
(3)《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商定的价格包括各项与商品房使用功能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各项合法合规的代收费(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再向购房者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该规定不合法,具体理由如下:擅自设定了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违背《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与众多上位的地方规章、行政规章和行政法规相冲突;不属于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无法律地位。《若干规定》该部分规定正因为其缺乏合法性,限制当事人合同自由,故与其后于2004年3月22日起施行的《杭州市萧山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矛盾,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该部分规定已被废止,其后事实上又被列入无效文件的清理范围,予以废止。
(4)《若干规定》既不是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又不是开发商的单项或单方义务,也没有法律强制效力。业主认为房屋单价包含了物业维修基金,没有任何法律或事实上的依据。
3.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单价不含物业维修基金等开发商代收代缴的费用。
(1)业主双方约定预售房美林14幢2单元302室,《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43.00元,合同面积104.21平方米,总价43×104.21=518236元。双方约定内容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
(2)商品房的单价之含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1999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商品住宅价格构成及价格行为规范》之规定,商品房的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①土地使用权取得费;②住宅开发成本;③住宅开发期间费用;④利润;⑤税金;⑥商品住宅差价。物业维修基金、管煤费、IC卡功能费、印花税、契税、产权证工本费等代收代缴的费用并不在该文件规定的商品房价格范畴,故双方约定的商品房的单价,并不包含物业维修基金等代收代缴费用。
(3)业主已交清了其他合同并没有约定的代收代缴费用,唯独认为其中的物业维修基金包含于房屋单价内。按业主的逻辑,其他已缴清的代收代缴费用已包含于房屋单价内,也应由业主负担,这与事实相背,显然是荒谬的。
审理判决
本案经过一、二审审理,均支持了代理人的主要观点。
一审判决情况
2006年2月6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萧民一初字第4069号民事判决书。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物业维修基金是专用于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的储备资金,它不计入商品房销售的收入。本案开发商与业主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了商品房单价,对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方式未作约定,而商品房的单价不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现开发商已按有关规定代业主向有关部门交纳了该基金,业主也因此依法取得了相关的权利,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业主应将物业维修基金支付给开发商。业主认为根据萧价[2003]76号文件规定,开发商、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应是一次性买断价,但该文件不属国家强制性规定,业主又未举证证明其支付的商品房单价中已包括了物业维修基金,故业主的辩称,依据不足,不予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之规定,判决业主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开发商物业维修基金。
二审判决情况
业主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6年5月1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杭民一终字第472号民事判决书。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与开发商就买卖、交付涉案的商品房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和相关协议,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完备,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用的是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示范文本(浙江省2000年修改版),该合同及相关协议中并无房屋价格(单价或总价)中包含有物业维修基金等的约定;合同、协议的内容及双方的履约事实表明,双方用的是单价确定、房屋面积及总价预售时估算、交房时在3%误差范围内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的交易方式,该种交易方式也是合同示范文本中所预设的,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建设局于2003年5月23日发布的萧价[2003]76号/萧建设房[2003]143号《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虽规定“商品房销售可实行一次性买断价或预售价。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房,应实行一次性买断价,购买双方商定价格后,须以购房合同(协议)约定售、购房条件,并遵循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结算价格(房款)不再多退少补。商定的价格包括各项与商品房使用功能相关的设备和各项合法合规的代收费(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再向购房者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该两局在2005年9月22日作出的“关于顺发美之园物业维修基金信访问题的答复”函件中明确“物业维修基金作为一种代收费用,具体收取方式由建设单位和购房人自行商定。”首先,作为萧价[2003]76号/萧建设房[2003]143号文件发布人在其答复函件中的表述已经明确,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方式系由当事人议定,而非行政强制;且萧价[2003]76号/萧建设房[2003]14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中表述的“一次性买断价”的交易方式及其特征与本案的交易方式所表现出的特征并不相同,而该条规定及相关内容在双方的合同和协议中也未体现;因此,业主认为本案双方的交易方式就是规定中所表述的“一次性买断价”的观点,本院不予纳;其次,开发商代收物业维修基金具有合法依据,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建设局在上述答复函件中对此也予以了确认;第三,就本案的商品房交易,业主并无证据证明双方商定的房屋价格中已包含了物业维修基金的事实。因此,原审判决支持开发商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维修基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与事实,并无不当;业主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多地出楼市新政:降首付、公积金、购房补助...
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办理流程
所谓需要登记的房屋所有产权,指的是完整产权,既包括房产所有权也包括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如果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人必须要进行“房地合一”,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变成一个红色的房屋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就是以宗地为单位,将同宗地上的房产、土地、海域和林木登记在同一个证件上,以保证市民个人产权,避免产权和权利冲突。
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
一所需资料
分割转让许可证的原件、宗地图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契税复印件、申请人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明书。
二办理地址
房产所在地国土部门。
三办理时间
一般来说办理土地证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
四办理费用
按照土地初始登记收费标准,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房子不动产权证怎么样办理,到什么部门办理
到不动产也就是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
你的情况是换证还是什么情况进行办理?
办理不动产权证,大约需要多少钱
办理流程
编辑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不动产权证几天能下来 10分
资料齐全一般八个工作日就可以办下来。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新房不动产权证办理
不行的,按揭的话就不能只有儿子的名字,还贷方的名字也必须出现在房本上的。不然就贷不出款来的。
哪里可以办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要.高.仿..的.电我
我有两套房怎么办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与房产的数量无关,只需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即可。申请人应当分别提交每套房产的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 *** 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买商品房办不动产权证怎么收费需要多少钱
不动产权就是产权证,因为办理产权证一般都是新房子才需要办理的,所以就按照新房办理产权证的费用计算,办理产权证的费用如下:
新房:
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二套房3%
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
二手房过户是有产权证后才能过户的,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
浙江龙游哪里办不动产权证书
房管局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我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可以不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不可以,不动产证必须办理。
一、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预告登记
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住宅登记费:个人为50元/件,单位为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注:此为广州费用,佛山办理费用请到佛山房管局咨询)
2.权属登记
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
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3.领证
如何让房屋维修基金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近日,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国多地发布楼市新政。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包括湖南省浏阳市、河北成安县、浙江杭州市、浙江丽水市、江苏泰州市、贵州凤冈县等地纷纷发布楼市新政,多措并举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湖南浏阳:契税全返、限时发放购房补贴
据“浏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湖南省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自然局、浏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有八条举措: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支持非住宅有序去化;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和期限;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强化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支持;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等。
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方面,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通过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和已由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人,再次对同一房号进行签约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河北成安县: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政策限制,最高补贴8万元
据“走进成安”微信公众号9月8日消息,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该措施提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成安县创业,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解决专家公寓住房免除租金,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
该措施还提到,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等服务,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对于一手房销售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房租、水、电费等补贴,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延期,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浙江杭州:临安、淳安、建德等地新政齐出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建德市近日先后出台楼市新政。
9月10日,“临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简称“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鼓励来临就业方面,意见指出,对在临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 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在临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适龄学生的监护人可凭不动产权证享受临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政策。
据“淳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浙江杭州淳安县推出10条“干货”,分别从安居补助、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城市布局等方面,促进淳安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来看,补助政策包括购房契税补助、购房消费补助、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扶持青年购房、吸引外来人员落户、组织团购优惠等等。
比如,在淳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在淳安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缴纳本县社保),在淳安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此外,该政策还提到,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9月8日,杭州建德市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非建德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022年2月1日以后在建德市就业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在建德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补助1万元,每满1年增加1万元,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浙江丽水:公积金最高从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
据“丽水在线”微信公众号9月9日消息,浙江省丽水市近日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该政策提到,加快启动危旧房、历史街区、棚户区改造,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
同时,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
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结清后再次时间间隔限制,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
该政策还提到,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已售楼盘的竣工验收。据悉,今年7月丽水成立了助企纾困保交楼专班,专班成立后,世茂璀璨岚园项目产权证首次登记中碰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并对存在停工、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进行了监管帮扶,确保做到保交楼,不出现重大风险。
江苏泰州:调整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0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十条举措,自9月9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以及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给予购房优惠。此外,对符合《泰州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第2条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再增发2万元购房券。
为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促进新房和二手房市场联动,对个人转让住宅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金额的半额。
《通知》还称,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在动能,取试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优化土地供应节奏和出让条件、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等举措。同时,深化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允许完成首期50%出让金缴纳的开发企业,通过审批承诺制等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解除商品房所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
贵州凤冈: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9月7日,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包含合理安排用地供应、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理等十项措施。
《通知》显示,凤冈县要求,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首付20%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期限不超过15日。针对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人,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灵活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予以支持。
文件显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人,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惠民消费券奖励,消费券在取得后半年内使用,可定向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旅游、餐饮消费支出。
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公积金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楼盘住宅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70%(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准入。
凤冈县还将降低二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同时,开展公积金贴息,放宽省内异地申请条件,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职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且其住房公积金在上述期间发放的,在上述期间内,职工及配偶可在住房公积金审批通过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套住房购房首付款,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购房首付款金额。
此外,文件提出,加强对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诉源治理”化解问题楼盘的方法,重点解决社会民生问题。(券商中国)
一是要给业主管理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很多业主并不知道维修基金的存在,是导致使用率低的原因。因此,业主的参与非常重要。
二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这也是维修基金“睡大觉”的一个原因。因此,部门主动帮助业主建立业主委员会,同时针对有业主不在小区居住的情况,可以通过网络表决机制,降低表决成本。
三是建立“特事特办”机制。有的时候要使用维修基金,按照一般程序,花费的时间很长,但是住宅维修不能等太长时间。如,北京市制定了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规定如果出现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紧急情况时,无需2/3业主同意,维修资金最快时间48小时到账,但应事前告知业主;浙江省出台相关规定,房屋维修方案公示以后,只要建筑物内所有权人不超过1/3的业主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就视为公示同意。这样的应急政策应该在更多的地方推行。
四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审查,对不合理的申请条件予以清除,降低申请门槛。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让这笔基金在安全的环境中运行。
只有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完善制度,住宅维修基金才可能不“睡大觉”,从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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