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油价通告文件最新_发改委油价通告文件最新消息
1.湖南湘潭8月23日油价调整通告(湘潭市今日油价)
2.2022年11月8日起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今天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3.网传油价调整,每升降幅达8毛,这是真的吗?
4.航空燃油附加费最新调整消息燃油附加费将于12月5日下调
5.燃油附加费的航空收费
6.湖南湘潭10月22日油价调整通告(湖南湘潭油价今日价格)
7.航空燃油附加费最新调整消息12月5号燃油附加费下调
更新时间:2021年9月18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90元和85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9月18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__
湖南湘潭8月23日油价调整通告(湘潭市今日油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11月21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
油品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吨元/升元/吨车用89号汽油104057.7110070车用92号汽油110298.2810694车用95号汽油116548.8411319车用0号柴油93357.999000车用-10号柴油98958.47956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1月8日起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今天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下调250元和245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8月23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湖南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xls
网传油价调整,每升降幅达8毛,这是真的吗?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
_若表格显示不全请左右划动查看_油品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吨元/升元/吨车用89号汽油105807.8410245车用92号汽油112158.4210880车用95号汽油118508.9911515车用0号柴油95008.139165车用-10号柴油100708.62973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航空燃油附加费最新调整消息燃油附加费将于12月5日下调
应该是假的,因为根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92号汽油,预计将多花11元左右。具体以发改委发文为准。
根据过去以往经验来看,降幅那么大似乎不太可能,尤其俄乌局势升级,导致欧洲国家油价飙升,所以导致国内油价也跟着上涨,降的可能性小,不是没有,目前国内油价已经升到可以说比较高的状态,现在就看国家怎么调控了,就我目前所在新疆地区而言,油价本来就高,稳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国际原油的价格会影响国内的油价,但并不是绝对的。国际原油更多的是一种期货属性,是具有投资属性的能源产品,波动性是比较大,诚然国际原油价格会影响到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但是却并不是绝对正相关,也不是影响很迅速,因为国内成品油更多的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不可能被资本操纵。
国际原油更多的是停留在账面上的价格,就算低到几块钱一桶,并没有引起疯狂的原油采购,因为实物会涉及到生产、采购、运输、储存、处理、销售等很多环节,就算当时大量采购,运力跟不上,储存没有地方,到最后也还是会导致价格上涨。
也有人说过国际原油涨,国内成品油疯涨,国际原油跌,国内成品油微跌,国际原油暴跌,国内成品油止跌。但是也不要忘了,国际原油疯涨的时候,国内成品油其实也稳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毕竟是民生产品,我国也有一定量的石油储备,能够应对国际原油的大幅波动,保证民生产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
所以我们并不用过多地关注国际原油价格,还是关注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如果觉得价格高了,还是好好努力赚钱更实在。
燃油附加费的航空收费
12月3日,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从12月5日起下调燃油附加费。据悉,这次燃油成本调整官方是因为油价下跌,只是第一次燃油成本上涨,所以很多人开始买油。
降低燃料成本的公司:
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向鹏航空、天津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
通告信息:
,即从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年旅客乘坐800km(含)以下国内航线时,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每人次20元降为每人次10元;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也由50元/人降至30元/人。
在婴儿继续免票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实行收费减半的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0元,相当于免票;
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提醒:
1.根据航空公司的通知,燃油附加费按原出票日期征收。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2.12月3日,有消息称,部分航空公司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有所下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有所下调。
具体来看,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年旅客乘坐800km(含)以下国内航线时,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人下调为10元/人;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也由50元/人降至30元/人。在婴儿继续免票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实行收费减半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0元,相当于免票;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燃油费规定变迁史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发布《燃油附加费《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规定》。根据规定,作为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届时将由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可以按照联动机制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这一规定,2015年2月,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随着油价的上涨,2006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并设定了燃油附加费起征点。
6月,航空公司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10月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所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次上涨。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每位旅客收费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费30元。
11月,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再次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下调,导致现在燃油成本降低。
各个通告截图
中国国际航空
南方航空公司
春秋航空公司
吉祥航空
海南航空公司
天津航空公司
湖南湘潭10月22日油价调整通告(湖南湘潭油价今日价格)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以出票日期为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截止4月2日17:30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数航空公司已发布通告,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8月1日,发改委《关于推进航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行,包括国航、东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将自8月2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调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80元,维持原标准不变。
2011年12月4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了376元,满足燃油费与航油价格联动、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的调整前提条件,12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随之上涨。
南航、吉祥航空、国航等多个大型航空公司官方网站都贴出了公告,从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2012年4月5日,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发出通知,自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70元上调为80元;800公里以上由140元上调为150元。这次调整后燃油附加费价格平了历史最高记录。
中国国航和山航已经发布通知称,自2012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南方航空公司发布通知,自2012年10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由70元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10元,由130元调整为140元;同时,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亦上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调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70元。按成人全票价10%计费的婴儿则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元。
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为: 公里(含)800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对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20元。 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自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燃油附加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2005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中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发展改革委和民航总局为此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2012年4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将再次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最高的上调幅度达到10%。东方航空、中华航空、澳洲航空、印尼英航等航空公司均以发出通知,将从4月1日开始上调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是按照2009年11月公布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规定,根据2011年度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周转量,并考虑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燃油成本增支因素不少于20%测算得出的。
2012年4月5日,国内航空公司再次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70元上调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140元上调为150元。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 2012年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下调,各航段的下调幅度均为10元人民币。
携程旅行网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由80元调整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下调10元,由140元调整为130元。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亦下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调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70元调整为60元。
按照联动机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涨跌幅度一致,继吉祥航空后,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跟进下调。
2014年12月03日,东航、国航、南航、春秋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公告,从12月5日(本周五)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由40元下调为30元;800公里以上由70元下调为60元。婴儿照例免收,儿童等减半收取。 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航油下降了,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会相应下降。燃油附加费下降或者上调,都是很正常的。航空市场竞争激烈,也已经完全市场化,机票折扣最终还是由市场情况来决定,不会受税费左右。张伟则认为,燃油附加费下调,必将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得暂时低迷的航空市场逐渐回暖,对于航空公司、市民和机票代理都是极大的利好。
2008 年底燃油附加费下调后,一夜之间各航空公司纷纷上调了机票价格。但因为春运期间正处在出行高峰期,多数航线机票只有全价,所以有利于百姓节约出行成本。根据国家民航局对旅客运输量的预计,2009年将有2.2 亿人乘机出行,有分析师估算,按照平均每人30元的燃油附加费计算,停征会使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减收66亿元。2008年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将出现有史以来的巨亏,亏损金额很有可能超过250亿元。而 2009年中国航空运输业依然面临客座率下降和票价下滑的困境。
中国官方自2008年12月25日起,曾经降低过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随着航油成本的降低,2009新年伊始民航局再次宣布将停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2015年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数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生效的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为每吨3782元,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每吨4140元的基准油价。业内普遍认为,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费取消的关键原因,不过今后如果油价上涨,将适时重新收取该项费用。
航空燃油附加费最新调整消息12月5号燃油附加费下调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300元和29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10月22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_
12月3号,国内航空纷纷发布消息,将会从12月5号来时下调燃用附加费用,据悉这次燃油费调整,也正式因为油价下跌,一直就只见到燃油费用上涨还是首次见到下跌,好多人都开始纷纷购油。
发布下调燃油费公司:
四川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
通告信息:
即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原先的20元/人降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也由原先的50元/人降至30元/人。
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相当于免收;
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提醒:
1.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2.12月3日时各消息,还有部分航空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下调。
具体看,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原先的20元/人降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也由原先的50元/人降至30元/人。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相当于免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燃油费规定变迁史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规定显示,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也就是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该规定,2015年2月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是随着油价上涨,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燃油附加费起征点。
6月份航空公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10月份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因此,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度上涨,国内航线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11月份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再度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12月份,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下调,也就有了现在所见到的燃油费下调。
各个通告截图
中国国际航空
南方航空
春秋航空
吉祥航空
海南航空
天津航空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